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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起飛」(“活動”)

條款及細則

香港起飛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是「夢想起飛」(“活動”)的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須於報名前,仔細閱讀以下之條款及細則。若本條款及細則的英文版本與任何翻譯版本有任何不一致,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適用的條款

1. 本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報名及獎項詳情。 參賽者一旦報名,即被視為接受本條款及細則。

 

參賽資格

2.活動只開放予非主辦單位僱員或其親屬的港澳居民參與。

 

活動時間表

3.活動將按照預定時間表舉行。

4.“ 報名期”於香港時間2016年7月25日開始,2016年8月21日下午11時59分截止。主辦單位會於2016年8月23日宣布得獎名單。

 

報名詳情

5. 參賽者必須在報名期限內,提交自己的夢想到香港起飛網站(“網站”)。

6.網站為http://inspiration.bkoo.hk

7.參賽者的作品須詳細闡述其夢想及實行計劃。

8.參賽者亦須提供姓名,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

9.每名參賽者只可報名一次。

 

作品要求

10. 參賽者只能提交一個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的原創作品。參賽作品必須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隱私權,宣傳權或其他權利。

11. 若任何非參賽者的人士在參賽作品中出現,參賽者須於報名前,獲得有關人士的同意(若有關人士未滿18歲,則須徵求其他的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參賽者須於主辦單位要求下,提供相關證據。

 

主辦單位之權利

12. 若參賽作品屬以下任何一項,主辦單位保留拒絕發佈或刪除參賽作品的權利:

  • 牽涉或可能牽涉歧視、種族主義、仇恨、暴力、威脅、侮辱、誹謗、淫穢、低俗、褻瀆或不雅,令人反感或非法或欺詐;

  • 含有裸露、酒精、毒品或香煙鏡頭,

  • 宣傳或以其他方式設計,銷售產品或服務,或增加任何其他網站的流量,;或

  • 主辦單位合理地認為參賽作品不適合出版。

參賽作品也可以因不符合上述作品要求而不獲發佈。。

 

13.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決定權。

 

參賽作品的使用與展示

所有參賽者

14本活動旨在促進及慶祝「香港起飛」的環球之旅。當然,所有參賽者均保留他們參賽作品的任何版權。但主辦單位可以要求參賽者同意將其參賽作品展示到網站。除在以下優勝者部分中另有指明,否則主辦單位不會在未經參賽者同意下,發佈其參賽作品。

優勝者

15.優勝及所有入圍的參賽者接受獎品的同時,授予主辦單位不可撤回的許可,以供主辦單位於2018年12月31日前,在包括網上和社交媒體的任何媒體上,無報酬(獎品除外)、限制或責任地使用其參賽作品,作為宣傳活動、主辦單位及其產品之用。

優勝者另授予主辦單位權利再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其參賽作品及在第16和17段中指的的任何內容,以作實現本條款及細則所指之目的。

 

優勝者的錄影及攝影安排

16. 優勝者接受獎品的同時,須同意被錄影及攝影他們在獲獎期問任何的參與過程,並接受採訪,錄影及攝影,以創作更多內容,從而促進優勝者的眼光及/或主辦機構,其產品和本次活動。

17.在不限制第16段的前提下,主辦單位或會創作一段2-5分鐘的作品,以慶祝大獎得主的成就。主辦機構有權在無限制地使用有關作品以推動大獎得主,或主辦機構及本活動。大獎得主須同意為上述目的被錄影及攝影。

18.優勝者同時授予主辦單位不可撤回的許可,以供主辦單位於2018年12月31日前,無報酬(獎品除外)地使用.從參與送遞大獎或獎品時,及本條款及細則中所描述有關「夢想起飛」的活動中,所收集的姓名,聲音,發言和肖像,作為宣傳活動、主辦單位及其產品之用。

19. 優勝者知悉所有按照第16和17段創作的任何內容,可能會未經優勝者事先審閱或批准而被編輯及發佈。,有關內容的全部版權將歸於主辦機構和/或其代表。

20.主辦單位沒有義務用其建設與該活動有關的任何內容。

 

網上繼續使用權

21.儘管第15及18段另有所指,但若有任何內容在許可期內已經按照這些條款在網上使用,參賽者將確認並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在許可期後刪除有關內容。

 

精神權利

22.主辦單位將盡力維護參賽者的精神權利.

 

獎品

23. 主辦單位將跟據遴選安排(第26-29段)篤定最好的參賽者為優勝者,並頒發獎項。

24. 優勝者將收到一份來自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贊助商的禮物。

25.主辦單位贊助商保留撤回贊助禮品的權利。

 

遴選安排

26. 主辦單位將於2016年8月21至23日就參賽作品作遴選,「香港起飛」代表將決定優勝者。

27.主辦單位一旦有決定,將會聯絡入圍的參賽者。

28. 入圍的參賽者須親自與主辦單位或其代表面談。

29主辦單位將根據創意,他們的夢想來選擇優勝者。

30. 優勝者將不遲於2016年8月24日在網站上公佈。

 

主辦單位的決定

31.主辦單位對於活動任何方面的決定均是最終決定。

 

領取獎品

32.主辦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通知得獎者有關安排。

33.若得獎者未能在指定時段內領取獎品,或若主辦單位無法聯繫優勝者,或若優勝者未能提供所需資格、個人身份證明,有關獎品將被沒收的​。獎品或獎金的任何部分,不可兌換、轉讓或當作現金使用。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34.主辦單位為進行及宣傳本活動及後續的宣傳,會向參賽者收集個人資料及電郵地址。主辦單位也可能會披露這些個人資料供贊助商作收集禮品和營銷用途。參賽者須同意上述之使用及披露,方能報名。

35.主辦機構保留任何解釋,修改,增加和/或刪除任何以上條款及細則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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